《丛林之书》 (英)吉卜林著 浙江文艺出版社 经典 吉卜林的代表作《丛林之书》屡次重版,新版包含了1894年出版的《丛林之书》和1895年的《丛林之书二集》,并收录狼孩毛格利的结局——写于1893年的《在丛林里》,张新颖的新译流畅好读。 《在丛林里》最早完成,讲述毛格利重返人类社会,成为守林人,娶妻生子的故事。情节平庸,可能吉卜林本人也不太满意,才会紧接着写出《丛林之书》与《丛林之书二集》,两部作品都属于动物小说。动物小说表面说动物,实际往往折射人类社会形态,创造世界的法则掌握在作者手里,作者在这种书写里尽情抒展想象力,制造自己理想的“丛林法则”。《丛林之书》就是吉卜林的理想王国。 吉卜林在印度出生,父母都是英国人,异乡的原始情调与故国的情思深恋,始终充盈在他的笔端。《丛林之书》描写森林,还描写乡村、海岸,这里有勇敢慈爱的狼爸狼妈,具有领袖气质的孤狼阿克拉,贪婪残暴的瘸腿老虎谢尔可汗,经验丰富的好老师黑豹巴赫拉,两面三刀的狡诈“食客”豺狗塔巴克,以及大象海斯、棕熊巴鲁、大蛇、猴群等许多野兽形象。每只野兽都有独特的个性,都极具表现力,都可以代入人类社会的相应角色,丛林的故事直接指向人生的各种寓意和人们的生存状况。 有趣的动物生活吸引我们的视线,整部小说闪烁着童话的光芒,但《丛林之书》很难说是正规意义上的儿童文学。在欧洲文明的长期传统里,“儿童”并不具备独立的人格,而是被当作“低龄的成年人”。“儿童”的发现其实是一项近代发明,随着十六七世纪启蒙运动的推进,人们才意识到儿童不同于成人的身心成长特征。在《丛林之书》里,狼孩毛格利拥有异乎寻常的心理成熟,他的能干老练不亚于鲁滨逊漂流荒岛时的冷静处事,这一方面说明了吉卜林写作思维的英国传统意识,另一方面表明吉卜林无意创作童话,而是以此表达他的哲学理念,这种哲学当然也反映了他的社会立场。 《丛林之书》的动物处于残酷的生存竞争环境,当他们觅食、寻水、迁徙之时,依靠的是个人的机智勇敢和团体的协作互助。作品的所有故事都贯穿着“吉卜林法则”——公正、忠诚和独立自主。在狼群受到挑拨围攻阿克拉、挑战头狼权威的时候,毛格利巧妙利用红花(火)取得了战斗的胜利,以及打败谢尔可汗、与红狗群大战、利用水牛逼退村民……几场战斗跌宕起伏、淋漓尽致。 而在毛格利身上,集结了两种文明的冲撞,驯养与归化,何去何处?丛林与人间,非此非彼,毛格利应当生活在哪里?所有生物(包括人)浮游、着力的那一点,到底是什么呢?面对19世纪末的帝国余晖,《丛林之书》在更广泛意义上诘问了全人类的处境,包含了比吉卜林其他许多作品更深刻的超越本国本民族的思考。 吉卜林既是小说家,也是诗人。1907年,因他具有“观察的能力、想象的新颖、思想的雄浑和叙事的杰出才能”而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丛林之书》每章起笔都以叙事诗概括提要。音韵铿锵的诗歌,如同风中的吟唱,与小说情节巧妙结合。抛除嘈杂的议论,文学的魅力终究归结于文学。作为读者,驯养我的,终究也只能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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