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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 大V发微博称黄晓明“吃喝嫖赌”被判侵权赔其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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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6 17: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摘要】:袁某的微博有23.2万余粉丝,粉丝总订阅数11.6万,对自己的介绍为“品牌研究自媒体微博”,行业类别为“机构自媒体IT互联网”...




   袁某在其微博“EC品牌观察”发文,称黄晓明“吃喝嫖赌”、“欠下了3.5个亿,带着他的baby跑了”。艺人黄晓明向海淀法院起诉袁某及微博运营商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梦公司)侵犯其名誉权。记者12月25日获悉,海淀法院审理认定袁某侵权,并判袁某赔礼道歉,赔偿黄晓明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支出6万余元。

    今年39岁的黄晓明曾主演武侠剧《神雕侠侣》、谍战片《风声》等影视作品,是我国知名青年演员。

    袁某的微博有23.2万余粉丝,粉丝总订阅数11.6万,对自己的介绍为“品牌研究自媒体微博”,行业类别为“机构自媒体IT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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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12-26 22:01 | 只看该作者
诽谤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袁某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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