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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资讯] 资金链进一步收紧 证监会发文限制圈外企业投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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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9 10: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1300 于 2018-10-19 13:58 编辑

在这份证监会所列要求中对国内上市公司再融资使用的用途做了具体的限定,利好的是上市公司可使用再融资补充现金流、偿还债务,有助于缓解当前企业的资金压力。
但对游戏业而言,该文件中却做出了具体的对投资游戏企业的限制,可谓进一步加重了游戏行业的资金链紧张,尤其对那些尚未获得盈利的初创企业而言,随着非游戏企业的募集资金不再投向文娱产业,后期初创游戏公司的融资管道将进一步收窄。
文件中写道:
为引导上市公司合理确定募集资金投向,防止募集资金投向“脱实向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应服务于实体经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投向主营业务。募集资金原则上不得跨界投资影视或游戏。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
回顾国内游戏产业的发展历程,前几年出现的汹涌澎湃的游戏创业潮、并购潮,其与众多A股上市公司积极转型文化互联网行业密不可分,除了直接投资、并购交易外,上市公司往往会将募集资金、公司利润投向专业的VC机构,很多国内积极投向游戏企业的基金中,其LP有不少都是上市公司背景。因此,在GameLook看来,二级市场的投资限制,将会逐步传导至一级市场的创投基金领域,资金荒将更进一步在游戏业显现。
同时,文件中写道:
募集资金拟收购企业股权的,原则上应围绕主营业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在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应取得标的企业的控制权。
这或意味着游戏企业“借壳上市”操作的可能性机会为零。
而对上市公司募资条件、使用方式上,证监会这份文件也做了进一步的要求: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具有确定性,不得为初步意向性项目或仅披露投资方向的资金池项目。
创业板再融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的金额不应低于募集资金总额的70%,使用效益原则上不应低于累计预计效益的50%。
创业板再融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的金额不低于募集资金总额的70%,但使用效益未达到累计预计效益50%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年均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的平均值不得低于募集资金到位前一年的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
从上述规定来看,即使是主营业务为游戏业务的企业,再融资的条件也变得更为具体和明确,前次融资需消化完70%、且效益不低于预计效益50%,等于是一个业绩指标。而游戏企业设立资金池,多半是投向投融资基金方向,如果没有明确的可执行项目,再融资使用上也将受到进一步的限制。
在GameLook看来,证监会这份文件中最引人思考的是用语是这一段:“防止募集资金投向‘脱实向虚’,应服务于实体经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投向主营业务。”
这或意味着影视、游戏等文化创意产业被归于“虚拟经济”范畴,其与当前国家刺激内需、鼓励实体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有了若干偏差,这或意味着今后一段时间内,来自非游戏业的外部资金的收紧会更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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