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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张爱玲难得的暖色调——《倾城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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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4-4 14: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倾城之恋》大概是张爱玲名气最大的小说了。或许还是因为这篇小说,是张爱玲作品里难得的暖色调作品吧,人们总体,还总是喜欢暖色调作品,好比简奥斯汀百年来,在英国民意调查中,一直名列最受欢迎的作家榜首。

    以前读过,但并没有留下深刻印象,读书,不停下来思考,想一想,读的时候,该得到的往往得不到;当时得到的痕迹,也往往留不住,过去了。

    就说这部小说的标题,绝大多数人,我自己以前,也以为理解为“惊天动地的爱情”。其实不是,这个标题的含义是,“倾覆之城下的爱情”。

    这两个理解,有太大的不同。惊天动地的爱情,往往带有理想色彩,肯定是特别温暖的爱情故事,哪怕结尾是悲剧,也会是一场暖悲剧。可张爱玲用冷眼看世界,在她的眼里,看出去的爱情,往往像一场交易,或者像一场战争,而不具备甜蜜浪漫的动人。虽然张爱玲内心或许渴望着这样的爱情,在她和胡兰成的婚姻里,也带着这样的赌一把的希冀吧。但她内心深处,在渴望的同时,大概依然不太相信这种美好的爱情,至少在她的小说里,可能(要读完全集才能知道)就没有这种完美的爱情。

    小说描写三十岁离婚妇女流苏重获爱情和婚姻的故事。

    流苏因为反抗老公家暴而离婚——这已经有点新女性的味道。

    流苏家是个封建大家庭,流苏刚回娘家,口袋里还有不少钱,但都被兄弟们投资之类的借口逐渐骗光,流苏在家里,就成了蹭饭吃的人,特别难听的话,都敢当着她的面说。四奶奶就说,“当初投资就不该用六姑奶奶的钱,没得沾了晦气,她嫁到婆家,丈夫就成了败家子;回到娘家,眼见得娘家就要败光——天生的扫帚星!”这种侮辱的语言,已经够得上拼命了。但流苏只得忍气吞声。

    他们都恨不得流苏再回到丈夫哪里去,当面嘲笑,背后嚼舌根,几乎都是故意说给流苏听。流苏恨得用针扎自己的手指,恨声道,“这屋子里可住不得了!……住不得了!”这声口,明显是林黛玉病中的恨声啊,张爱玲对红楼印象特别深刻,她小说中人物的对白,常常有红楼的影子。

    徐太太来为流苏的妹妹说媒,对象是脾气古怪的花花公子范柳原,请客吃饭见面,流苏妹妹拉着她一起去,她竟然喧宾夺主,和范柳原共舞,把范柳原的注意力,都吸引到她身上来了——流苏看作这是对这个家庭的反抗和报复。

    徐太太一家要去香港,应承带着流苏一起去,承担她的费用,让流苏到香港去试试机会——其实是范柳原看上了她,托徐太太邀请流苏去香港,费用也肯定是范柳原承担。

    到了香港,范柳原天天陪着流苏在香港玩,吃饭看电影跳舞购物,两人彼此喜欢着,却又彼此试探着,防范着。范柳原担心流苏只是爱他的钱,流苏则担忧范只爱她的美貌和身子,只想把她弄作情人。这种彼此的试探,和爱情基本不相关,更像是在做一桩生意,婚姻生意。其实在中国,从古至今,婚姻更多时候,都是一桩生意经。但这种生意经一般的爱情和婚姻,实际却是现实中最普遍的存在。那种浪漫的爱情,反而是异类。

    试探烦了,范柳原故意冷落流苏,和一个风流女子鬼混一阵,然后还是觉得流苏好,再回来试探。好辛苦啊。

    试探久了,免不了开始说一些直白的话。范柳原借用诗经,说自己很愿意一辈子和流苏在一起,却做不了主。流苏则生气道,你就是不想娶我而已,你要真爱我,凭什么做不了主?范柳原则也生气道,我犯不着花钱娶一个不爱我的人。两个人都觉得对方不爱自己,都觉得自己犯不着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更犯不着为不爱自己的人做出牺牲。

    范柳原在生气中,说了一句令流苏特别生气的话,“或许你不在乎,根本你以为婚姻就是长期的卖淫。”中国婚姻中的男女不平等,确实有点类似于长期卖淫,仿佛沈从文曾经说过类似的话,他曾经赞扬妓女,觉得家庭妇女不过是只为一人服务的妓女而已。这话虽然偏激,但在中国男女绝对不平等的家庭伦理下,颇有发聋振聩之意。

    深夜里范柳原给她打电话,问她从窗户能否看到月亮,说自己的屋子窗户被藤曼挡住了。流苏从他的话里,听出了范柳原对她的爱和思念,禁不住泪流满面了。可是,第二天,流苏却疑心自己是做梦,那么,是自己爱范柳原,以至于作如此之梦了。

    两人的亲昵,自然引起了周围各种留言,不了解的叫流苏范太太,了解的依然称她白小姐。范柳原和流苏开玩笑,说称她为范太太的,倒不必担心,反而叫她白小姐的,可能居心险恶,又开玩笑劝她,“别枉担了虚名。”

    流苏非常愤怒,觉得这是范柳原的阴谋,就是要造成流言四起的环境,逼她就范。可流苏不愿意屈服,宁可枉担了这个虚名,毕竟只是让他口头占了便宜,于是,流苏狠狠心,提出要回家了。范柳原也不留她,但很客气地亲自送她回家,送到家,自己就扬长而去了。

    家里自然都和社会上一样,以为她在香港被范柳原玩了一个多月,现在人家厌烦了,不要她了,她在家里的处境,自然比以前更加艰难,以至于思考是不是该出去找个小职业独立谋生了。但因为对范柳原还没有绝望,她不肯自降身份,于是,咬着牙苦熬。“一个秋天,老了两年。”

    思念她的范柳原终于忍不住,打来电报,催她再去香港了,船票也已经帮她订好。白家觉得事已如此,不管结婚不结婚,拒绝没有意思了——他们早就认定,流苏已经是范柳原的女人。而流苏在家里的苦熬,也已经到了极点,于是,又去了香港。

    范柳原接到她,最后送她回房间,已经过了子夜。流苏浴室里出来,房间里黑着,踩到了范柳原的鞋,她责问范,“你来做什么?”范柳原说,“我一直想从你的房间看月亮。”流苏这才醒悟过来,那晚上的电话并不是她做梦,也知道范柳原确实爱她。但心里依然恨恨,“他爱她,然而他待她也不过如此!”

    范柳原终于不肯再等待了,吻她。流苏也没有了拒绝的勇气。当女人把性爱当作对付男人的武器,女人其实已经落在了下风,无论最后是否得到自己想要的,都是一种惨败。但是,在男女极端不平等的社会,女人几乎赤手空拳,一无所有,只有身体是唯一的武器了——悲哉。

    但女人需要爱,需要性,有了性和爱的女人,才是完整幸福的女人。决心接受范柳原爱和性爱的流苏,显然内心早就渴盼着这一刻,当这一刻来临的时候,“野火花直烧上身来”。

    成为情侣,两人的关系暂时算是稳定下来,范柳原要去英国处理他个人事务了,流苏想跟着,但范拒绝,要她安心等待,说过个一年半载,也就回来了——或许那里也有范柳原的老情人之类吧,在处理了结英国的财产的同时,也应该了结和旧情人的关系,有流苏在,未免会刺激她人,反而难以处理了,不如独自前往,料理一切,然后安心回国来和流苏过日子了。流苏呢,范说随她意愿,或在上海或在香港。流苏不愿意和家人来往,范就在香港租好房子雇好佣人,安顿好流苏离开,而流苏觉得,“经济上的安全,她知道她可以放心”,那么,她对范柳原的人品和财力,都还是了解的。男人喜新厌旧正常,可恨的是提起裤子不认帐,弃旧欢于困顿之中。

    范柳原的船还未离港,战争开始了,日本进攻香港。

    范柳原回来,带着流苏四处逃难,躲避战乱带来的威胁,随时感受到自己的生命危如累卵,经历了这样一段困苦磨难,在这样一座倾覆之城下,夫妻两人平淡的爱情和婚姻,生命中的互相依赖倚靠,显得特别可贵了。于是,等到战火稍一平缓,范柳原求婚了,在报上登了结婚启事,也就是告知天下,我们是夫妻了——流苏终于修成了正果。

    张爱玲的小说,基本都是冷色调,目前读过的小说,唯有《倾城之恋》算是总体色调偏暖,正是难得。

    其实,这篇小说的暖色调,主要是就结局而言,在过程里,依然充满了各种冷,但是,就算结局,张爱玲愿意给笔下的人物一个美好的结局,也实属不易啊。一直很喜欢简奥斯汀的小说,历经磨难终成眷属,就是为了这样的小说,可以温暖人心。但是,生活中,到底是怎样的事实更多一点呢?也许看待生活的眼光不同,就导致了不同的结论。总的说来,喜欢在现实里做梦的人,会更喜欢简奥斯汀,对现实认识更透彻的人,会更喜欢张爱玲这样的吧。不过,我现在相信,无论是暖色如简奥斯汀,还是冷色如张爱玲,她们内心对世界的悲悯情怀,是一样多的。只是简奥斯汀们,会用梦来减轻现实带来的痛苦。相反,张爱玲们,倒更多承受了不幸世界带来的疼痛感受。

    这两者的区别,或许也就是《红楼梦》和《金瓶梅》的区别。

    但张爱玲在这暖色调的结尾里,似乎还是忘不了她对人情世故的冷眼嘲讽,加了一段讽刺性结尾。流苏的四嫂,看到流苏离婚后竟然还能有如此好的结局,也下决心和流苏的四哥——一个花花公子——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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